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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建筑那个部门管(下派单位:中牟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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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19 10:17: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下派

中牟县

处理时间

2017-3-1 09:04

各部门领导您们好!我是水木清华商铺业主,中牟县新城区水木清华北门365超市门口私搭乱建,非法建筑,请问你们那个部门管理,为何让他建,当时我你们不让建,现强烈要求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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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派到:
1. 中牟县建设局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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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25 10:31:5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提交的问题我局已安排相关部门进行答复。
     谢谢您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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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1-29 14:46:36 |只看该作者
已上报中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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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7-3-1 09:04:32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中牟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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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1-29 14:46:25 |只看该作者
    我局收到水木清华商铺业主反映的问题后立即指派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中牟县新城区水木清华北门365超市位于万胜路南宝峰街西,属临街商铺。365超市门口走廊处进行了封闭,并堆放有少量杂物。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规定应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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