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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强制办预充值卡,否则不许充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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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21 23:30: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下派

金水区

处理时间

2016-2-2 08:41

东明路127号  东明路纬四路交叉口 省肿瘤家属院  为防止电动自行车乱充电引起火灾 要求建立充电桩  充电桩业务承包给不知名字的公司  原先可以投币或刷卡充电  现在突然将所有充电桩的投币口拆除  只能办卡充电  充值卡面值100元  好久都用不完  办卡也无正规手续和地点  全是打电话约定时间送张卡 十分不方便   强制垄断消费  希望可以处理这家不知名的公司

下派到:
1. 金水区工商局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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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2-1 17:04:0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请您携带相关材料向金水工商分局进行投诉举报。因机构体制改革,金水工商分局已归金水区政府管辖,金水工商分局已在金水区版块,郑州市工商局无法直接下派至金水工商分局,现将您的诉求转至金水区。并将金水工商分局地址及电话给您。
    金水分局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联系电话:63937269,63935382。
      再次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支持、关心和理解。已转金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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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6-2-2 08:41:28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金水区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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