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6年1月25日,在经三路世纪联华商超,购买3箱礼品装正道小磨香油,购买后由于感觉商品不合适,与2016年1月26日去 店面退货,该店值班店长李店长(女)直接告知:食品类购买后,出店全部不予退货,其中态度蛮横无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购买商品后是可以退货的,为什么到经三路世纪联华而不能退货呢?难到店面的规定比国家的法律还大吗?
其次,经三路世纪联华店面经常“以处销活动为名,销售出的商品,全部不予退货”(此标题可以在世纪联华(麦当劳)入门活动规则张贴的有)这不是明摆的销售欺诈吗?希望工商局的领导们到经三路世纪联华商品实际去考察一下每一天的投诉和退货办理方式和态度。
最后,他们店面内,本应公布工商局投诉和本店面问题处理反馈方式,在他们店面内开票处,全部为空白,没有任何处理问题渠道, 难得作为一名消费者,买到了次品,吃出问题了才能成为成为问题了吗?真希望工商局的领导们去实地考察一下,看一下他们的问题退货途径是否畅通。
消费者:徐先生 手机号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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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水区工商局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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