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接到家长对卧龙实验幼儿园的投诉件后,及时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幼儿园收取托费情况
卧龙实验幼儿园负责人说,该园的现行收费标准是按照中原区物价局2015年8月审核备案(备案编号:2015年度041号),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的。收费标准:保教费:880元/生/月;餐费:13元/生/日,服务性收费(延时)80元/生/月。
根据《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二、处理意见
1、幼儿园应及时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物价部门审核备案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同时公布物价部门的监督电话。
2、卧龙实验幼儿园收费若超出收费标准部分,家长可拒绝缴费,同时申请物价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3、要求幼儿园进一步加强管理,召开家长会,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为家长和孩子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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