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月22日发表了帖子“ 荥阳的青天大老爷能给我们主持公道么?(下派单位:荥阳市)
http://xtq.zynews.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94275&fromuid=830217”后来3月2日管理员给我了回复“您好,经走访和询问国土局相关科室及村委干部后得知:张慧珍所建的白象面粉厂在政府主导的拆迁中被拆除,豫龙镇政府只是同意协助给白象面粉厂再选一块土地用于重建。而张慧珍在建设路中段南侧所占用的五亩六分土地为政府储备用地,在政府招拍挂时被别的企业摘走。由于张慧珍所占该宗土地在没有拿到所有土地手续之前,即在该地块建围挡、打井,违反了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您好,白象面粉厂在规划拆迁中被拆除,豫龙镇政府也同意协助白象面粉厂再选一块土地用于安置。由于政府储备土地企业使用要经过招牌挂形式才能获得,作为镇级政府,只能为企业协调用地,最终获得该块土地的使用权还是靠企业通过竞拍的形式拿到。而在建设路中段南侧所占用的五亩六分土地为政府储备用地,虽为镇政府为其协调用地,但在政府招牌挂时张慧珍没有竞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 | ”那么我还想请问,如果是违法的,那么1.为啥这块土地会以我公司的名义经过荥阳市发改委立项审批(有文件)?2.为啥会通过《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有会议纪要)同意该块土地为我公司生产建设?3.如果该块土地不经过同意使用,那么《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同意该块土地为我公司生产建设,这个文件是不是都是废纸一张?如果换做你,你能随随便便在别人的土地上建围墙,打井,修路等么?先是同意我公司生产建设,现在又说没经过同意使用属于违法,那么政府的公信力就是这么儿戏?说你合法就合法,说违法就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