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与2015年12月7日晚9点30分左右,在南阳路与跃进路红绿灯口,孩子绿灯正常通过时。被一辆由南往北沿马路中间隔离带高速闯红灯行驶的电动车,把孩子从斑马线上撞出近十米远。经120拉到医院确诊导致孩子尾严重骨折,当时110也正常出现场,双方也都到医院抽血化验确认对方严重醉酒状态。此事故110有出警问询双方记录材料,五大队夜巡民警也有问询双方记录材料。当夜巡民警把该事故转给交警五大队事故科民警顾光辉受理后事情变化多端,不知什么原因出现了很多猫腻。在我们多次补充完材料后,在对方不愿意赔赏的情况下,我们愿意走法律程序顾光辉让我们在家等处理结果电话通知我们。这一等不要紧本来交通法规定十个工作日就该出的裁决书致使我们(近4个月)到如今都没有得到处理结果,等待期间我们多次打顾光辉的手机都不接,作为一名民警公务员难道你就这样的为人民服务的吗?难道说每个经你手办理的事故都有在4个月以上吗?这种办事效率的民警难道还称职这个岗位吗?一位合格的人民警察要公平公正的为人服务难道你做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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