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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社区用房于居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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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4-4 14:11: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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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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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13 07:56

我是日报社退休干部,经八路办事处纬五路15号院原日报社居委会用房十几年前已不作为社区办公用,也不还给我们日报社,也不用于居民活动场所,却将房屋出租出去,请有关部门核实一下这么多年房租用于何处。追求相关人员责任,把房屋用于我们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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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水区经八路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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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4-6 16:00:2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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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6-4-13 07:56:39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金水区经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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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4-25 16:36:2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经过社区核实,纬五路15号院的社区办公用房,因为社区办公地址的变迁,此办公用房一直做为档案室,在此期间办公室频遭小偷光顾,鉴于此情况,社区暂时让新招调解员照看房子,并未收取任何费用,该人员已于4月8日搬离,此办公用房目前仍恢复档案室功能,其他用途需下一步通过征求居民意见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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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5-6 12:09:08 |只看该作者
金水区经八路 发表于 2016-4-25 16: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经过社区核实,纬五路15号院的社区办公用房,因为社区办公地址的变迁, ...

撒谎吧?干吗不还给日报社作为居民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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