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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生育保险,无工作证明愁死人,哪里有青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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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4-6 08:47: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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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6-4-15 15:42

媳妇无工作,我交的有生育保险,需要报销用。可是一纸无工作证明卡了壳,社区说无法了解居民的工作情况,不能开具无工作证明,我想社区说的也对。不知道你们社保局规定这个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为了证明我媳妇缴没缴纳生育保险?系统都在你们那里,你们简单一查就能出来的结果,让我们基层群众跑断腿。在人社局官网上反映这个问题,你们总说按照郑政(2010)32号文第二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必须到社区开这个证明。说白了,你们就是懒政,基层群众都能看明白的问题,你们能不知道?明知道不合理的条文,却不改为合理。与国家的政策方针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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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6-4-6 09:40:2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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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6-4-6 09:40:3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郑政〔2010〕32号)是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文件内容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均应认真遵照执行。文件中规定,“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男职工,其无工作单位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第十一条规定数额的50%。”“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之一为“无工作单位”而不是未参加生育保险,未参加生育保险并不等同于无工作单位。所以,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才能确认其是否符合享受待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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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4-6 10:16:47 |只看该作者
那开具无工作证明是要去证明什么呢?无工作?那我请问下,写回复的这个同志,你问下你自己社区的工作人员,你能确保他们知道你工作没有??怎么证明?自己都明白的事情,为什么不想办法更改一下呢?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指出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探索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我反映这个问题并不仅仅是我个人的问题,你们这个平台也不仅仅只是不顺应时代变化,机械的按照陈旧的规定办事的平台。更重要的是要把基层群众的呼声反映上去,论证一下,具体看是不是有些不足的地方。如果只是简单的念法律,法规,这平台的作用也太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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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5#
发表于 2016-4-15 14:57:3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第二十条第四款明确规定,申请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时,“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因为《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以河南省政府令的形式发布,我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也必须遵照执行,所以《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郑政〔2010〕32号)在第二十一条第四款也引用了这项规定。社会保险局按此规定要求申领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不存在问题。
      二、因为难以查实具体人员的工作情况,社区居委会不愿出具无工作证明也能理解。为妥善解决该问题,我们已经将有关情况上报省人社厅,提议对有关规定进行优化调整,提升政策的可操作性。但目前,现行规定仍要继续遵照执行。
      三、经与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协调,开配偶无工作证明有困难的申领人现在可联系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生育保险待遇处(0371-67880280),由该处尽力帮助协调相关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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