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节,徐庄镇中小学为全校40多名教职工以及后勤人员,违规发放价值一百元的购物券。购物券所包含的物品为,金龙鱼5升装色拉油一桶,十斤装大米一袋。提供购物券的超市为,徐庄镇信誉超市。在此请问各级领导,这种做法,是否违规违纪!中央8项规定,六条禁令中明令禁止: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在中央高压反腐的严峻形势下,为何徐庄镇中心小学还如此明目张胆。还请各级领导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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