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叫赵中才,家住荥阳市崔庙镇邵寨村,现年54岁。于2016年3月31曰在瑞龙医院做腰三椎体内门固定钢钉愈后取出手术。
4月2曰做第一次手术,因未做引流手术,体内产生大量出血和积液,无法排出,形成严重血肿,连续两天高烧不退,出现第一次错误。又逢清明节期间,医生不予重视且脱岗,直到6曰上午查房,伤口崩裂,污血大量流出,才予重视。这就是延误治疗出现二次错误。为纠正第一次错误,必然要做第二次手术。随决定由宋坤鹏主任在10日上午行血肿扩创探查+血肿淸除+置管引流术,缝合伤口,手术准备结束。作清点工作后,护理人员及宋坤鹏主任发现丢失纱布一块儿,6人在手术室共同翻找2个小时后,仍未找到。最后宋坤鹏主任怀疑纱布拉在了我的体内,擅自决定第三次切开我已缝合好的层伤囗,和助手王洪辉轮翻在伤口内逐层翻找,连刚刚长好的钢钉愈合囗也被破坏,每人至少3遍,时间长达半小时以上。过程中,由于未用麻药,使我更加痛苦,疼痛难忍,浑身出汗,心情备受煎敖,几欲痛不欲生,精神受到巨大摧残,元气大伤。最后还是没有找到,x光机也照了。宋主任决定缝合伤口,送回病房观查。原定半个小时的手术,却无端延长至近3个小时。这是他犯的第3次严重错误,由于严重违反手术前后的清点和记录制度,遗露纱布;为找纱布,擅自切开病人已经缝好的伤口,造成病人第三次痛苦。(正常的话只需要做一次手术即可)这是第四个错误。第五个错误是,纱布没找到,成了全家人始终挥之不去的阴影,甚至有可能要做第四次手术。宋主任后来答应免除我们后续的治疗费用,并负责到底。直至于4月24日,拆除手术线后,我们再次找到宋主任,宋主任愿意再赔偿1500元,我方根据:正常医疗时间为12天,现已一个月仍未出院,非正常时间为20天,据此索赔2.5万元,差距太大,由院方协调。院长李余荣态度极其恶劣,拒绝承认错误,连个安慰都不表示,反而说我们无理取闹,影响他的工作。他坚决不愿调解,荥阳市卫生局也拿他毫无办法,此医院属民营机构,院长李余荣说官司打到法院他也不怕,他有人。现在的情况是如果打官司,不但我拿不到一分钱,且宋主任要求我交清后续治疗费用才可出院,李余荣说就是法院判他败了,他将逐级抗诉,他这是用拖字决,要拖夸我们啊。 综上所述,我认为,如果第一次如果第一次就得伤口进行引流手术,就不会出现第二次手术,两者是必然关系。如果对工作认真负责,就不会发生第三次手术。接二连三的错误都发生在同一个病人身上,说明医院的上至管理下至医生的职业素质,让人都无语。结果就必然产出这种老赖医院,我们强烈要求,各位领导,明查秋毫,打击老赖,打击歪风邪气,不让他有空子可钻,杜绝这种温床,还我及广大患者一个公道,匤扶正义,发挥正能量,还社会一片和谐天地。
申请人赵中才 电话13*******88 15*******37 2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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