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1岁母亲住在荥阳市崔庙镇石井村营洼组,4月30日,在种南瓜时,被同村人王华龙打了,用铲牛粪铁锨拍我母亲,并用棍往身上打,并用手打我母亲的头和脸,并吐在脸上,我母亲身上有淤青状,双肩肿,脸肿,肩上有掀拍上留下的痕迹,我到家时我报过案后,崔庙派出所,到了现场,因为没有人证,也未做处理,只解决以前的纠纷,王华龙家养牛,乱到牛粪,牛粪围住我家种的桐树,一直不清理,有一棵桐树树枝干了很多,派出所处理方法让王华龙清理牛粪,而当时除了打人者王华龙就只有他的哥哥王福龙在场,当时他哥哥在拦架,王华龙又不承认,派出所没有处理打人事件,因为当时我不在家,也没有想到王华龙会打我母亲打的这么狠,后来发现母亲身上的伤痕,我将我母亲带到派出所,办案警察说,事情已经了结,并说我当时不在现场,说我母亲那么大年龄,王华龙不可能打我母亲,我让警察看我母亲身上的伤痕,警察不看,说骨折了归他管没有骨折归村里管,后来我强烈要求,警察查明情况,警察说:大不了给你准备三份材料,我母亲受伤有冤无处诉,我母亲挨了打,头晕恶心吃不下饭,受伤加含冤同时也不愿去看病,到5月6日坚持不住了,住进了医院,警察还没有调查情况,我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到县公安信访办公室上访,有可能是信访施压,5月7日村干部调解此事,当时王华龙还不承认打人,最后他的儿子拿出了两千元说是同情费,我母亲住院检查费也接近两千再加上住院治疗费,现在还没出院,也不知道会花多少,我和我哥哥为了照顾我母亲请假损失也不止2000元,我想请公安查明此事,违法的应受到惩罚,让我母亲有冤有地方诉早日康复(也不知道他们还能不能查明,当时没有人证,他们认为我母亲说假话,现在过来这么长的时间物证也找不到了),在实际的过程中警察有更过分的言语,为了维护警察的形象,在这我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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