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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疏忽大意 还是有意为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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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6-8 10:52: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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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2小时:0分钟

  

        是疏忽大意 还是有意为之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部127号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共十四章二百七十六条。

  依据国务院(第492 号令)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郑州市公安局网站理应全文公布该规定,而不应该将此规定删减后对外公布。这是疏忽大意  还是有意愚民,糊弄社会公众呢---------,

请看:

1,公安部127号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共十四章二百七十六条。

content/14/1111/16/20232908_424328891.shtml

   查阅郑州市公安局对外公布的公安部127号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发现其链接公布的该规定,仅有区区二十四条,请看链接:

   

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4710

  依据国务院(第492 号令)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都应该主动公开。并未授权任何部门,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可以断章或者删减后再予以公布的权利。

  郑州市公安局公众服务网站对社会公布的公安部127号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给人留下该规定仅有二十四条的印象,显然不全面,不规范,无利于社会公众对公安部门的监督,而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问题层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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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6-16 08:28:56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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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6-9 08:40:14 |只看该作者

      不全面、不规范或者对政策法规删减后再公布,不利于社会公众对公安部门的监督,而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问题层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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