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统筹转灵活就业免除滞纳金 我是登封市一名退伍兵,2014年12月复原退伍回来,原部队于2015年2月已将部队缴纳统筹部分划拨回登封市劳动保障服务局。 我从2015年2月开始去劳动局办理交接手续,因我市三期士官退伍回来人员少,加之我选择自谋择业,类似我的情况人员比较少,我市不超过3名,但是劳动局统筹办同志解释的是我们没有户(我们这些退伍安置回来的人员,后来研究定为军人过渡户)让等等,中途多次询问未果, 8月份再去,说是劳动局要机构改革,系统也要全面升级,所有业务暂停,无奈我们一直等到16年4月份,4月份当即办理交接手续。 手续办理完成后开始缴纳2014年12月-2016年6的统筹,分两个阶段缴费,2014年12-2015年6月和2015年7-2016年6月,其中2014年12-2015年6月,因长时间没有缴纳,总缴费3000多元,因未能及时缴纳,滞纳金1000多元,我当时找经办人员协商,说不缴费不是我的原因,是你们一直没户无法接收,后来你们机构改革,系统升级无法办理,为啥要我们缴纳这么多滞纳金,经办人员说无法办理,因系统生成的,全市缴纳滞纳金1000多人,又不是你一个,根本免不了的。 缴纳2015年7-2016年6月统筹费办理转灵活就业缴费,经办人员转灵活就业必须不能欠费,这是局里的规定,没办法我们只能缴纳2014年12-2015年6月,包含多交的1000多元滞纳金,我于2016年5月交清所有欠费后需要办理灵活就业(即从军人过渡户转灵活就业户)时,被告知无法办理,是因为我是退伍人员,档案在民政部门,因为没有找到工作,档案转不到劳动部门,即使转过来还要求档案中有招工备案表、用工合同,还要去原单位办理劳务解除,我是一名退伍军人,部队离的远,部队不是企业单位无法提供招工备案表、用工合同,劳动部门又不给办理。 特向领导反映,因劳动部门自己机构改革,系统升级造成全市至少1000多人以缴纳滞纳金的,不是我们原因,特申请免除我多缴纳的1000多元滞纳金,办理灵活就业统筹缴费。 电话:18*******11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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