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48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居住证过期之后续期要罚款么?有什么法律依据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7-1 18:10: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

等待时间

14236小时:55分钟

上年办的居住证,今年五月到期,后来因为房东有事,七月一日在紫辰路紫东路向南一百米路西的那个派出所办理续期,工作人员给出一张行政处罚通知单,罚款五十元,同时不给开收钱票据。对行政处罚单内容也不让我抄,也不让拍照留底。请问这样的处罚有什么法律依据?既然是罚款,为什么不开罚款票据,直接让老百姓交钱就完事。同时第一年办理的时候并没有通知我如果下年没有按时续期就要受到罚款,直到今天去了就通知交钱。这样合理合法么?希望领导给与关注。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9-12 22:16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