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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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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人民调解员

17#
发表于 2012-1-5 16:44:1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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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9Rank: 9Rank: 9

突出贡献 优秀管理员

18#
发表于 2012-1-5 16:58:55 |只看该作者
我们理解的刷屏与您所说的不太一样,如果是工作需要,社区管理员处理网友的帖子,把一些帖子都顶到首页上不算刷屏,因为他一不存主观故意,二是顶上来的帖子内容不同。同样的,网友因问政而发生的顶帖我们也不认为是故意刷屏。但是,如果是存在主观故意,想把自己一人的或者内容相同的帖子都顶到首页上,这就是刷屏。还有,把自己的诉求发至多个版块,甚至是没有管理职能的版块,目的就是想以”壮观“的方式引人关注的,这也是刷屏。心通桥允许网友发内容相同的帖子至两个职能管理部门的版块,这考虑到网友可能不能准确地知道自己的诉求归哪个部门管。如果把自己的帖子漫天撒,这就是重复发帖恶意刷屏。甚至把非问政帖发成问政帖,譬如,把绝交帖发在东大街办事处的版块上,就不能不予以制止。希望我们的做法能得到网友的理解和支持,毕竟,心通桥是为大家服务,是展示更多网友诉求的一个平台,不能被一个人或一件事占据着。

点评

心不通  心通桥是不能被一个人或一件事占据着,嫌我的帖子多了可以删除嘛!嫌我的发言多了也可以禁言嘛!干吗侮辱我的人格和名誉呢?  发表于 2012-1-10 15:17
心不通  把绝交帖发在东大街办事处的版块上,你们怎么不制止删除呢?  发表于 2012-1-10 15:14
心不通  什么把自己的帖子漫天撒?我向各区发帖咨询“社区居委会成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4项社保了吗?”是想了解各区的情况,是重复发帖恶意刷屏吗?  发表于 2012-1-10 15:13
心不通  我不知道什么是刷屏?更没有存在主观故意,想把自己一人的或者内容相同的帖子都顶到首页上!更没有目的想以”壮观“的方式引人关注!  发表于 2012-1-10 15:08
古歌  解释的很好,很全面。谢谢!  发表于 2012-1-7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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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1-5 17:17:4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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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贡献 优秀管理员

20#
发表于 2012-1-5 17:22:01 |只看该作者
老南岗 发表于 2012-1-5 17: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爱的小秘书,刷屏和侮辱性语言有标准定义吗?还不是你们主观臆断!呵呵 随便,我只是经常打酱油! ...

当然有标准,请问您也经常发帖顶帖,我们警告过您吗?

点评

心不通  心通桥没有对您禁言已经是开恩了!您怎么还敢多管闲事呢?  发表于 2012-1-10 15:19
老南岗  呵呵 那您不妨定义一下!  发表于 2012-1-5 17:24
老南岗  您确实警告过!  发表于 2012-1-5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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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1-6 15:50:13 |只看该作者
唉呀,累不累啊,在人家的网站发贴,那人家不是想封就封吗?人家的地盘啊。不用争论这种问题了,还是做些实事吧,但是我想人家的网站也不是乱封号的,都封了还有人来他的网站吗?没人来了,他网站不就倒了?

点评

hsl  人家的网站是不是乱封号请网站回答!请问心通桥有规定吗?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呢?  发表于 2012-1-10 15:37
hsl  在人家的网站发帖人家也不是想封就封,只有违反了规定才能处罚!  发表于 2012-1-10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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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2-1-6 15:56:44 |只看该作者
shhdsml 发表于 2012-1-6 15: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唉呀,累不累啊,在人家的网站发贴,那人家不是想封就封吗?人家的地盘啊。不用争论这种问题了,还是做些实 ...

在人家的网站发帖人家也不是想封就封,只有违反了规定才能处罚!人家的网站是不是乱封号请网站回答。请问心通桥有规定吗?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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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2-1-6 15:59:12 |只看该作者
对了,今天还看到一个贴子说中原网黄色暴力的,怎么找不到了?是中原网自己删了吗?删了就删了吧,我只是问问,别封我的号啊。

点评

来通心  是中原网自己删了!  发表于 2012-1-19 15:13
心不通  是中原网自己锁住不让网民评论了!  发表于 2012-1-10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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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

24#
发表于 2012-1-7 12:52:2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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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

25#
发表于 2012-1-7 12:59:4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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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2-1-8 18:57:26 |只看该作者
古歌 发表于 2012-1-7 12:59 [url=static/image/common/back.gif]static/image/common/back.gif[/url]
34*******,九位QQ号隐藏了七位,谁会猜出你的真号?我不认为“34*******”就是公开你的QQ号。 ...


古歌:
      你在你的社会观察群里公开我在“心通桥”的身份并原文转发《使用侮辱性语言 “永垂不朽”和“hsl”被暂时禁言 》,又在【三官庙街道办事处】版块的这个帖子里公开我在你的社会观察群里的QQ身份、还说网友对我的经历褒贬不一是何居心?贬损我显示你自己?为你和你的群做广告吗?我的经历不欢迎你的网友褒贬!
      2011年12月31日晚上我不是已经给你解释了吗?请问我的发言使用侮辱性词语了吗?使用侮辱性语言攻击他人了吗?把“侮辱”做为武器了吗?
      再请问你们有社会责任感,有高尚的情操,是改革先锋兵吗?别自吹自擂了!瞧瞧你们的群里是不是经常骂人、与市井破皮有何区别?所以你邀请我加入你的3个群我早已退出了2个,只剩下1个社会观察群没退出是给你留面子!
      现在我连你邀请我加入你的3个群中的最后1个群也已经退出了!还删除了你的社区博客好友和QQ好友!并在【东大街街道办事处】版块里发帖与你绝交作为回敬!
      因为我看到你的发言后才太伤心!你的言行不配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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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人民调解员

27#
发表于 2012-1-8 19:10:3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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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

28#
发表于 2012-1-8 19:12:3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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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人民调解员

29#
发表于 2012-1-8 19:20:4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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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2

30#
发表于 2012-1-8 22:35:44 |只看该作者
是非自有公论!

点评

hsl  感谢您的仗义执言!  发表于 2012-1-10 15:39
心不通  说的好!  发表于 2012-1-10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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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8Rank: 8

31#
发表于 2012-1-10 15:41:07 |只看该作者
感谢“是非自有公论”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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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

32#
发表于 2012-1-10 16:00:4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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