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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何时让物业公司领用水电费通用机打发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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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7-28 11:07: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国税局

处理时间

2016-8-10 16:42

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我是一家小规模物业公司,我们管辖小区水电费由物业公司一块大表向自来水公司及电业局交纳,然后物业公司再向居民每块小表收费。水费标准严格按照自来水公司非一户一表用户4.2元/吨收取,电费标准严格按照电业局合表用户0.568元/度收取;原来国税允许物业公司领取通用机打发票,物业公司收水电费开发票不用交税。
  但是现在,国家税务局不再让我们领取不交税的通用机打发票,物业公司要是开发票就必须交税。小规模物业公司0.3的税,再加上附加税及所得税,开一张0.568元的电费发票,我们需交0.16049元的税。开一张4.2元的水费发票,我们需要交1.187的税。
   物价局对关系民生的水电费又不允许随便涨价,居民交水电费又非得要发票,我们开发票还得自己掏腰包交税,本身就是代自来水、电业局收取的费用还得贴钱,我们实在是无力承受。
   北京和福州国税明确不加价的水电代收属于代理行为,不征税。
  请问郑州市国税局,针对郑州市普遍存在的物业公司水电费发票问题,准备如何解决?何时解决?
   国家全面实行营改增是为了减税,那在郑州普遍存在的像我公司这样的情况如何解决?
   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请贵局明确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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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8-1 08:53:01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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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8-1 08:53:2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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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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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8-4 10:22:2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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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们无法确认您所遇到的实际问题是什么。建议您拨打67712037与我们直接取得联系,我们将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为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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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8-4 10:22:41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们无法确认您所遇到的实际问题是什么。建议您拨打67712037与我们直接取得联系,我们将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为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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