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生育保险科工作人员你们好: 我是2015年11月份开始交的郑州社保,因公司厂址在新郑,本人也是在新郑居住,所以公司一直是通过鑫博人才代理交的五险一金,我本人本来是打算要二胎的。预产期在2016年9月12号左右,已经通过鑫博人才在你们郑州社保局备好案,但是在2016年6月底我做产检时医生发现胎儿发育异常,建议引产,后又去河南省妇保院确诊是胎儿肾脏发育异常,建议引产,因我第一胎是剖宫产,属于疤痕子宫,所以医生建议我立刻引产,否则胎儿越大会增加引产的风险,所以我在2016年7月5日忍痛做了引产手术,鑫博人才的负责生育保险的马丹(手机号:13*******04)告诉我,现在有两个问题造成我不能报销:1.我是在新郑市人民医院做的引产手术,新郑市人民医院不是郑州社保规定的定点生育医院,(郑州社保规定的是新郑市中医院和新郑市第二人民医院)。
2.我在新郑市人民医院做引产也没有刷医保卡,但是我想说的是新郑市人民医院新区现在还没有和郑州社保联网,不能刷郑州的社保卡,所以我住院的所有费用都是自费。
我把我的住院的清单,诊断证明,还有引产前开的终止妊娠证明都邮寄给马丹,她说她去你们社保局生育保险科问了,相关负责人看了我的诊断证明,说没法报消。原因就是没在定点医院引产,我就想问一下,就因为我没在定点医院引产,就什么都不能报销么?我一个同事也没在定点医院生产,她拿着发票,诊断证明,就能报销还有3个月津贴,就因为我是引产就什么都不能报销么?引产和生产就这么大区别么?心灵的伤痛就不说了!
打你们的咨询电话12333人工服务,她们说没在定点医院刷卡引产,住院费用报不了,但是28周以上引产可以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这到底是谁说的对?还有就是我的生育保险是从2015年11月份开始缴纳的,如果可以报销,是否有影响,对交纳的时间有规定么?
真心希望社保局的工作人员能给我准确答复,因本人7月5号做的引产手术,还在月子里,孩子没了。罪也受了,钱也花了,真的身心痛苦,要不是这样,本人在新郑,非得跑郑州社保局当面问清楚,也不再相信什么代理给我来回传的话了,希望生育保险科能给我明确答复,跪谢!本人手机号:18*******19
补充内容 (2016-8-4 23:53):
胎儿已经30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