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10点半左右,我因公驾驶自家车辆回单位47中初中部(广电南路19号),因学校教学楼及地下停车场尚在施工,我把车停放在学校大门口正对面的马路边。11点20分,我给领导汇报完工作,驾车回家。在路上,我才注意到,雨刷底部有一张不大的黄色纸条。在小区停车场停好车,取下那张纸条,是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告知单位:交警五大队;出警交警:黄振勇。告知单要求于3日后15日内持本告知单到交警五大队接受处理。
我于今天(9月5日)到交警五大队接受处理前,在自助交通违法查询机上进行查询。看到了“匪夷所思”的信息,违法停车地点写的是鑫苑路!鑫苑路与广电南路南北相距约2公里!我就此情况询问一位在现场的值班警察,他也一头雾水。
我想请出警的黄姓交警给我一个可信的解释,让我明明白白地、心服口服地交上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