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现举报登封市卫生局不作为:登封中岳大街广济大药房无证行医后出现医疗事故,讨要说法多日无果,做为主管部门不但不为老百姓做主,还一直推诿扯皮,另存在严重包庇,具体情况如下,请领导引起重视!
事实经过:
我丈夫刘志刚,现年44岁,,在2016年7月20日中午吃过饭后,说有点不舒服,浑身没劲,想去输点水,大概两点多他出去了,3点多时我送小儿子去打球,打电话问他在哪输水,他说在中岳大街东关浴池隔壁广济大药房二楼输水,我就带着孩子去看他,上二楼进门看到我丈夫刘志刚在正中间沙发上坐着正输着水,我问输的什么药?几瓶?他说浑身无力,输点钾,两瓶,他还催我快点送孩子去打球,中间还有朋友看过他,到了下午5点半左右,我打电话问他在哪儿,怎么样了,水输完了没有,他说快了,到了晚上,我问有没有好点,他说还是不舒服,我问医生怎么说,他说医生白翼鹏说可能缺钾太很了,明天再输一回。第二天他又去广济大药房输水去了,大概4点半左右,我打电话问怎么样了,他说再输钾,还是两瓶,到下午6点半左右我看他还没回来,就去接他,到广济大药房时,他刚好输完水。到第三天(7月22)早上我丈夫刘志刚特别难受,呼吸困难,上不来气,我们立即到郑州第六人民医院就诊,接诊医生检查后立即转到重症医学科抢救,下午医生告知我:检查结果我丈夫刘志刚体内含钾过高,导致呼吸困难,随时有心脏骤停的危险,急需透析,抢救。 在住院期间,医生下过两次病危通知,我和家人一直不放弃治疗抢救,直到8月4日,我丈夫刘志刚没和我说一句话,带着多少遗憾和委屈离开了家人,上有四位七十多岁的老人,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这个家怎么办? 我认为我丈夫刘志刚的突然离世与广济大药房的输水不当、医生白金丁、白翼鹏的不负责任有关联,请求卫计委领导能给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 在2016年8月15日星期一我去卫生局投诉,医政科的胡局长接待了我,听了我的诉求,说先回家等等,他们进行调查,到星期三我又去医政科问怎么解决,医政科的工作人员说局长开会去了,得三天,科长公休了,星期五才会回来,我就问科长公休了,医政科就不办公了,工作人员说医疗纠纷都是科长当家,别着急,有的医疗纠纷放在这几个月还没处理呢!到了星期五我又去问情况,还是没见到科长,他们说明天就是星期天了,星期一再来吧,8月22日星期一上午九点左右我去时,医政科门口公示牌上显示四人在岗,可怎么敲门就是没人应答,门也开不开,就上三楼找局长问问情况,提出质疑:上班时间,明明显示四人在岗可办公室没有一个人,局长原话就是:人不在岗就不许串岗?就不许去去厕所?还说知道这件事,已经调查过了,也不全是广济大药房的责任,又说让我们去一楼等着,一直等到快12点时,医政科科长出面了,刚开始说他刚回来,不清楚情况,又让我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我提出三点质疑:我认为我丈夫刘志刚的死亡与广济大药房用药不当有关系:1、刘志刚2016年7月20日、21日在广济大药房过度用钾剂,两天后(7月22日)突然出现高钾血症,前后有必然关联。2、接诊医生白金丁、白翼鹏没有进行检查治疗,随意用药不符合医生治疗程序。3、接诊医生白金丁、白翼鹏无执业医师资格,属于无证行医,非法行医,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这时他竟然说已经调查过了,广济大药房不承认给我丈夫刘志刚输过水,没有证据证明白金丁给刘志刚看过病,白翼鹏给刘志刚输过水,我说我能提供证据,他就说他再调查调查,让回家等消息,我满怀希望卫计委医政科能给我一个公正满意的答复!一直到8月24日下午医政科科长通知我在卫生局监督中心调解,可我没想到的是:在那儿根本不是调解,而是我噩梦的开始,他找了三个登封市的医生,证明我丈夫刘志刚的死亡与去医院时的钾高达7.8,电解质紊乱,生命垂危,各个脏器处于衰竭状态没有直接关系,我反问是不是有间接关系,他避而不答,我说既然你调解证明没关系,给我一个纸质证明吧,他说没有,还说现场三位医生没有资格鉴定,只是演示,不具备法律效力,他也没有权利,但已经证明过了刘志刚的死亡与钾高没有直接关系,也调查过了广济大药房不承认给刘志刚看过病输过水,也就不存在医患关系,就这样把我打发了。我提出质疑:既然科长您已经调查过我广济大药房没关系,您为何还要白金丁坐在现场干什么,科长竟然说让他听听,最后我问他要协调结果(纸质),他不给,还说没有,只是演示。就这样,一直拖到现在,卫生局一直也不给我一个答复。 我该怎么办?我的家怎么办?四位七十多岁的老人怎么办?两个未成年孩子怎么办?明明是事实,卫生局竟然会黑白颠倒?天理何在? 另外:周边很多群众都在那里输过水,如今姓白的把二楼给撤了,但我有他们给病人输水的照片为证,还有朋友看到我丈夫看他是的证言证词,请领导为百姓做主! 联系电话:15*******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