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景桂园小区位于京广南路与南屏路交叉口西南角,由河南熙越置业公司开发,物业公司为郑州安众喜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溪景桂园小区自2015年4月交房以来,一直使用的是临时水电,在广大业主的强烈要求下,于2016年8月才通上市政自来水,因为在交房的时候,物业强制让交300元的自来水预存费用,但是我们一直用的是浅层施工用的井水,现在物业要求我们补交水费,2016年8月以前的按2.5元每吨缴费,8月以后的按4.1元每吨缴费,请问物价局:物业可以对井水收费吗?2.5元每吨是以前正规自来水的收费价格,物业有什么资格把井水按照正规消毒自来水的价格收费呢?况且在早期的时候要求通自来水的时候,我们打过市长电话,物业明确回答说“为保障业主的用水需求,因自来水尚未接通,使用的是临时水,小区并未向业主收取每月水费。.....”,现在却井水按照自来水收费,是很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请物价局介入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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