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路
已处理
郑州市规划局
处理时间
2017-2-27 15:54
正弘澜庭叙一期4#楼违章搭建,私自圈公共绿地为私人花园。
《物权法》明确说明:楼道,特定附属设施,绿地和楼间、道路等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使用需全体业主大会投票决定,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
何谓违章建筑。违章建筑物是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房屋及其设施。
正弘某领导的小花园小凉亭,一是占了公共绿地,二是违章建筑。
请相关部门管一管,秉持正义,主持公道!老百姓买个房不容易,辛辛苦苦一家三代的积蓄买个房,最后却是这种令人寒心的结果?
使用道具 举报
社区管理员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5-1-10 12:21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