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反应过的问题,规划也已经回复,可是问题并未彻底解决,而有死灰复燃。
请再次查处。
http://xtq.zynews.cn/thread-1408327-1-1.html 反映的问题
当时查处后也已经回复。
关于对金水区东明路117号院拆围墙改商用房的回复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是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117号家属院物业租户在纬二路与东明路交叉口东南角临街依靠围墙搭建的一处临时简易棚。经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金水区执法局和所辖区办事处工作人员与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117号家属院物业沟通,物业已明确表态将按要求督促租户限期拆除所建临时简易棚。
201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