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关于丹桂苑小区物业乱收费现象问题回复如下: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35号文)要求,非保障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双方协议约定执行,不需要到物价部门审批、备案。
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同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并约定了收费标准,这个程序是经过房管局招投标程序,业主按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签订的标准缴费即可。若对招投标程序有异议,请向物业公司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郑州市房管局进行咨询或投诉。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7〕170号文)精神,从2007年10月1日起对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向开发商按建筑面积征收每平方米170元的城市配套费,原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市政公用设施增容费、城市绿化费及暖气、天然气入网费停止征收。若物业公司还征收,请持物业公司开具有效凭证拨打电话12358进行举报。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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