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认为不满意的观点
亲爱的邻居:
2016年8月8日晚9时30分,珠江荣景6#3楼东户天燃气发生剧烈爆炸,对面12#窗户和门都被炸飞,楼下业主的爱车等损失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处理,爆炸周围两百米范围都是玻璃渣和门框。一声剧烈的爆炸响彻了郑州大北郊,同时也炸醒了广大业主,这样的小区居住太不安全了,我们要自治,相应国家号召政策成立业主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在小区广场成功召开首届业主大会,并选举出首届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周守功、张旭、李美丽、仲洋、赵文峰。感谢珠江荣景南苑大力支持的友邻,感谢筹备组筹备人员,辛苦的付出,感谢各楼楼长辛苦的工作和劳动,共同见证,全称录像公正透明。随后立即向辖区政府惠济区老鸦城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备案遭到拒绝,发EMS通知,去办事处沟通交涉,至今办事处不履行行政职责做出行政确认。业主代表已经就辖区政府老鸦陈街道办事处行政不作为起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待开庭审理。
小区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供邻居参考交流:
1.业主都没有拿到《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小区物业未按照双方协议履行服务主人义务。
2.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幼儿园三年多一直闲置,产权不明,业主子女教育困扰多年。
3.小区地面停车收费不合法,没有争取一半以上业主协商授权同意收费,双方物业合同未做任何约定价格。包含地下停车位。
4.地下人防工程车位和地下室消防未竣工验收,不具备出售使用条件,出售违法,物业出租违法。
5.6#爆炸事故、小区路面塌陷、楼体周边下陷、墙体裂缝、幼儿园地面坍塌等严重问题,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郑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进行安全鉴定。
6.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使用用途,涉及1#二楼物业用房违规给长兴路派出所经贸学院警务室和珠江置业办公使用,8#9#10#内铺消防通道出租盈利,北门破坏绿化私设售货机、饮水机、洗车机等营收。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7.违反双方签订物业合同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收费标准双方商定,并签订委托合同。物业收取大家水费没有签订任何委托代收协议,也从未给业主商定,依照合同退还没有计量单位之前的水费,约每家300元左右,之后的要求签订协议商定价格,并保证二次供水水质安全,2016年以前业主吃的水来自一号楼东侧车棚下的地下井水,目前此井还依然隐蔽存在。
8.物业合同第八条双方约定,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账目。小区内铺占用消防通道租金收入、洗车机、饮水机、自动售货机、电梯广告、停车位等收入去哪里了?要求公示小区三年来的收入并分配给广大业主。
9.依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改变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涉及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内容,侵害买受人利益。消防系统未按照规划设计施工;小区监控系统大部门不能使用;楼顶导航灯部分坏;楼宇对讲系统未施工完成,业主家中楼宇对讲分机一直未安装不能使用。
10.小区环境脏乱差,违建频繁,电梯故障率高,物业服务态度差等问题。
11.门禁系统收费违反郑州市物价局要求: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郑价公〔2014〕4号),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推广使用集成电路卡(IC卡)的,按业主实际使用数量免费发放,丢失补办的可按成本价收取费用。您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单据向所在辖区物价主管部门举报或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或举报。
物业服务企业将门禁卡发放与物业费交纳捆绑挂钩,属于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您可就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行为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或投诉。
12.未按照消防法举行过消防演习,小区已经发生多次消防火灾事故。消火栓泵无法通过报警主机远程启动;常闭防火门”未保持常闭,防烟楼梯间始终处于开启状态,无法发挥防烟阻烟功能;消火栓箱内缺少水枪水带;部分灭火器过期;货物车辆堵塞消防通道;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大门口电器线路部分未穿管保护;自动消防设施瘫痪;消防控制柜停用;环形消防车道不畅,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现象严重;灭火器、应急照明灯数量不足;楼顶稳压泵控制柜处于手动状态,排烟、送风控制柜处于手动状态;部分疏散指示标志灯、应急照明灯损坏;物业公司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管理混乱;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自动消防设施无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无巡查记录、演练记录);消防泵控制柜处在手动状态(屋顶、地下水泵房);泵房水泵未标明消火栓与喷淋泵;地下消防水池内无水;消防应急广播损坏,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损坏,无法正常工作。消防档案资料不健全;无法提供消防维保资料;未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协议;未建立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柜无打印纸。
坚持问题导向,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社会单位火灾防控水平,增强广大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全力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13.“苑长”和“楼长”未经民主选举表决程序,私自任命,合法性在哪里?我们每一位业主,兄弟姐妹们认可么?请问这些楼长为珠江荣景南苑业主委员会成立积极参加过没有?他们为小区都做过那些贡献,有其他先进事迹没有?面对小区的脏乱差,落实执行情况有没有?如果以上问题等够解决,你领取工资为业主服务我们选举你没错!请问你们是如何上岗的?通过广大居民民主选举表决程序没有? 请问老鸦陈街道办事处,荣苑社区,银江物业,珠江荣景业主委员会不是合法组织?为什么放着合法组织不去履行行政职责,一边放着合法的业委会拒绝备案,一边私底下偷偷另搞一套。楼长苑长违反民主程序。办事处,社区,物业,避开业委会私自搞一套所谓的苑长,楼长意欲何为?什么时间给批复业委会备案职责。
物业矛盾激化多是因为缺少沟通,采取不缴费不给办理房产证、不给办停车卡、不给开证明、不给门禁卡等这种方法来收物业费,也许见效快,但其副作用也更大。“进家门”本是业主最基本的权利。物业公司把门禁卡和物业费挂钩,就是事实上的“捆绑”,也是侵权行为。如果物业公司要收取物业费,建议采取其他手段维护正当权益。
希望物业与业主加强交流沟通,提升服务,以质量赢得业主;业主也要积极配合物业工作开展,及时缴纳物业费,有问题勤沟通,从根源决矛盾!
业委会观点
关于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体私自设卡捆绑物业费的通知
广大业主朋友们:
近期银江物业在小区南北两个大门设立门禁并要求业主到物业公司领取门禁卡。似乎只要你去领就会顺利给你办门禁卡,但事实却不是这样。物业公司是借办理门禁卡一事,捆绑物业费,若你不交物业费则不予办理门禁卡。
关于此问题,请大家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一、首先,物业公司是依据什么在南北大门安装门禁的?如果门禁是开发公司根据开发方案或设计方案安装的,那么安装此门禁的费用已经由全体业主公摊过了,那么门禁原本就应该供业主无偿使用!
二、如果不是开发公司安装的,那是谁同意安装的?如果是物业公司私自安装的,那么请问物业公司有没有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如果是物业公司私自安装的,就相当于未经主人同意,有个人在你回家的必经之路上设了一道门卡,若你想回家,必须要经过这个人的同意,交了“买路钱”才能通行!
三、小区的每一寸土地,每一寸建筑物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在未经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无权私自设卡立岗,捆绑物业费!此行为严重侵犯了业主正常的通行权!要求物业公司立即改正!要么拆除私自安装的门禁!要么无偿供业主使用!
(虽然珠江荣景南苑业主委员会还没有备案刻章,但业主大会已经召开,首届业主委员会成员已经敲定,业委会成员是广大业主自己选举的业主代表,不能因为老鸦陈街道办事处不履行行政职责进行备案,等待备案已经半年多了,业主的生活保障等不起,业委会面对物业这种违法收费行为还是勇敢地站出来为业主讨公道!敬请广大邻居踊跃相应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