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教育事业的关心,关于您提出的“市属学校的财政资金比区属学校多,严格影响区属学校办学条件,真正的教育均衡何时到来”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义务教育资金投入保障主体
《义务教育法》第六章经费保障第四十二条:“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十八章保障经费投入(五十七)完善投入机制中也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投入体制。”
我市严格按照国家要求,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一级政府一级保障,市属和区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经费投入分别由郑州市财政和各区本地财政负担。近年来,郑州市本级和各区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想方设法、克服困难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提升,基本都配备了班班通教学系统、各类实验室、功能教室以及操场塑胶化,教师素质通过各类培训如教师国培计划也不断提高,学校无论硬件建设还是师资力量都基本满足了社会和群众对义务教育基本需求。
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措施
受经济发展、财政税收等条件影响,我市各区教育发展存在一定差异,近年来,我市通过区属薄弱学校设备改造、基础教育专项资金扶持、制定公用经费新标准、督县奖励等多种方式推动区域、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以公用经费新标准制定推动资金投入,促进均衡发展。多年来,因国家、省对城市公用经费没有明确规定,郑州市没有一个统一的城市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同时,2013年之前,我市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执行的是2006年河南省制定的《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已不能满足我市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建立一个适应社会发展、符合郑州实际、推动区域、城乡均衡发展的新办学条件及公用经费标准成为制约郑州教育发展的突出严峻问题。为此,2013年郑州市教育局委托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开展了郑州市区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课题研究,经过先进省市调研,本市调查样本汇总分析,各级各类学校广泛讨论,邀请全国知名教育专家论证等工作,2013年9月,新的《郑州市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和公用经费标准》(试行)制定完成。新标准明确了我市市内九区中小学教育装备项目和其他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确定了每生每年小学700元、初中1210元、高中1919元公用经费标准。
(二)以优质教育资源倍增工程为抓手,推动区域学校均衡化发展。近年来,郑州市对义务教育投入始终高度重视,特别是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投入的优先保障方向。为解决城乡、区域、地域、校际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自2011年起,郑州市启动优质教育资源促进计划,通过“扩建挖潜、一校多区、强校托管、联合办学”四种发展模式,累计投资17.6亿元,连续实施207个项目,覆盖市直、区属398所中小学,共净增、转化优质中小学招生学位8.19万个,市区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从30%提高到70%,有力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注重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导向牵引,加大对市内各区教育扶持。2015年,为进一步加快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我们与财政积极沟通,取得了加大对县区教育发展扶持的共识,在预算编制中设置了用于扶持县区教育发展专项资金4亿元。为确保专项资金高效安全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郑州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分配使用办法》,对资金使用原则、使用范围、有关要求进行明确,安排市内主城区(金水、中原、二七、管城、惠济)五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补助资金1.5亿元,市内9区(中原、二七、管城、金水、惠济、高新、经开、郑东、航空港区)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22亿元。
(四)加强政府教育督导,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近年来,郑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不断加强对各级政府对教育管理和投入的督导,对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地区,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如2016年,郑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全市15个(县、区)“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等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导,对8个优秀单位分别奖励120万元;对7个先进单位奖励80万元,共计投入资金1520万元。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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