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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胎生育今天下来是90天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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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8-16 13:14: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产假:98天+3个月
  对于产假,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日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管一孩、二孩、三孩,都可以休“98天+3个月”的产假。如果你足够幸运,3个月的产假中有两个月是31天,就可以休190天产假。
  很多正在休二孩产假的妈妈关心,新《条例》现在出台了,那产假该怎么休?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王自立说,这分两种情况,如果已经休完98天的,不再补休。如果正在休,98天还没休完,可以续三个月,老公也可享受一个月护理假
我是1993年7月16生日,2016年9月28生的孩子,不满24,还是3个月的生育津贴吗?为什么不按照新的条例发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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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7-8-18 11:21:5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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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7-8-18 11:22:0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一、 生育津贴政策调整已经列入省2017年立法计划为保障职工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2008年7月河南省颁布实施了《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这就要求全省各地市(包括我市)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必须按照《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2016年5月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订后,《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有关涉及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及相关内容还未调整。经咨询省人社厅,《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政策调整已经列入省2017年立法计划。二、我市生育津贴会足额支付新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出台前,我市生育保险待遇(如生育津贴支付)仍须按《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规定执行,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按规定足额支付生育津贴。同时,在新的生育津贴政策出台前,企业应为在家休产假女职工发放工资或生活费,保障本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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