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公司 )在巩义开发的东润峰景楼盘的团购房业主。我们团购房业主于2011年6月与“华晟公司”签订《团购商品房协议》,约定协议签订之日起32个月交房。之后我们于先后交款25万元。2014年3月华晟公司未如期交房。2014年9月,华晟公司通知我们摇号选房。我《协议》预定的是130平米商品房,而我摇号选中的居然是116平米(后得知华晟公司大套房源不足欺瞒业主以小充大)。因不满户型面积,华晟公司东润峰景售楼部经理牛越同意让和我一样不满意户型的业主自行协商相互调换。9月10日,业主柏X将他130平米商品房转让给我(我付他利息作为补偿)。另一业主杨XX和我情况大致相同。 2015年9月华晟公司电话通知我们团购房业主收房并补交剩余5%房款,但其拒付协议约定的延期交房滞纳金。在业主的多次维权谈判中,华晟公司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并殴打我们业主代表(此案巩义公安局已立案处理),随引发诉讼。经巩义法院、郑州中院审理,判令华晟公司赔偿我们业主延期交房滞纳金2.8万余元。
2017年5月,拿到判决的业主多次去华晟公司收房,均被拒,又多次求助于巩义市房管局、住建局、孝义街道办均无果。5月9日在巩义市信访局信访中,得到巩义市委袁三军书记的高度重视。在袁书记的批示下、在巩义市房管局和巩义法院执行局领导的协助下,5月底先拿到判决书的29户业主终于圆满收房。而我和另一业主由于一审败诉,二审胜诉,8月底才收到判决书。拿到判决书后,我们去华晟公司收房被拒,去房管局求助无果。去法院执行,也只能是执行判决滞纳金,而不执行交房。
华晟公司拒不执行巩义市市委市政府的批示、藐视法律,拒不交房。我们拿着胜诉的判决却求助无门。在此求助,请求有关部门领导为我们伸张正义,督促华晟公司立即交房并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求助电话:17*******38 13*******72
补充内容 (2017-9-19 19:01):
我们是5月9日袁书记接访亲自批示要求房管局、法院协助办理名单里的一员。
补充内容 (2017-9-19 19:07):
标题打错字了也不完整。实在抱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