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中方园路60号院九锦台A区,14年交房一直是临时电,近日物业公司贴出电力验收表,上面显示的用电单位是假日港湾,开发商是德金房产公司,而我们小区是九锦台A区,开发商是泰阁置业公司,物业公司一口要定小区使用就是正式电,只是是总表计量,却未能提供总表户号,我想问我们小区到底是不是正式电?按照规定,我们是14年年底交房,应该是一户一表的正式电,根据郑州市新建住宅供配电管理办法规定应该是15年6月以后的新建小区才能申请总表计量,而物业公司却说递交申请材料时是申请的一户一表但是贵公司审批下来就是是总表计量方式。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另外我小区在17年8月26日,物业贴出通知说供电公司派人来本小区换装插卡式正式电表,情况是否属实?贵公司是否会追究物业公司的法律责任?如果小区的确是正式电,但是物业公司却各种理由推诿或者捆绑物业费收取电费,因为物业只是代收电费,贵公司是否能给予物业警告或者调节?如果小区想接通一户一表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或者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