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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失业人员退休时缴6万元的医疗保险基金不合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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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10-26 15:06: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是50后的下刚失业人员,1977年参加工作,2007年下岗失业,2015年退休时依照郑州市政府文件规定要缴约6万元的医疗基金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我为党、为社会辛辛苦苦工作了30年,一生都献给了共产主义事业,从每月21元的工资开始到失业时的每月400元工资结束,在我30年的工作期间一共拿了不到4万元的工资,当初政府承当过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现在我们老了,下岗了,该退休了,政府不管了,政府没有兑现当初的诺言,失信于我们,让我们拿出6万元医疗基金实在是拿不出来呀,希望政府部门领导能够考虑当时那年代的实际情况,为我们解决上述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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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7-11-9 10:13:4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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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7-11-9 10:14:2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02]23号)第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并达到实际最低缴费年限的个体劳动者,可以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际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25年、女满20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的工龄不作为视同缴费年限)。个体劳动者实际缴费年限已达到上述标准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应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直至办理退休手续为止。不缴纳者,视为自动退出基本医疗保险;再次要求参加医疗保险的,按新参保人员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参保手续。个体劳动者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应以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6%的比例一次性足额补缴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后继续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6%更改为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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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7-11-9 12:06:05 |只看该作者
我反映的就是《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02]23号文件不合理,为什么还用此文件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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