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唐庄初中前两年食堂问题”后,教体局对此进行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管理。对此,唐庄初中于2014年8月收回食堂经营权,由学校自主经营。
二、在学校自主经营期间,学校对食堂进行内部改造,购置灶具、厨具等大额支出由学校经费开支,餐具、炊具、电费等由学校食堂支出。为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对食堂收取的伙食费本着“校收、校管、校用、零利润”的原则,成立学校食堂管理委员会,健全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管理人员日检查、后勤主任周复查、校长月督查的食品安全痕迹化管理。大宗食品和食品原料定点采购,严格执行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做到源头可控,溯源可查。账目坚持一月一公开,收支公开透明。
三、按照上级规定,学校严禁挪用学生伙食费给教师发生活补助,因此唐庄初中没有给教师发放生活补助的现象。
感谢您对登封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