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警民通查询到豫A2CD31于2017年12月23日晚在巩义市中原西路韩门隧道测速处被拍到超速50%以上,扣12分罚金2000元。但我想请问交管部门:1.该测速口未提前在路上设置限速标志,特别晚上视线也不好,导致很多司机不知道此处限速,不符合有关规定。2.而且目前被拍已经17天,我至今未收到交通违法告知短信,滞纳金问题怎么说。3.罚金金额不符合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三)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000元罚款。请有关部门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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