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县体制是否发生了变化? 巩义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6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提出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等10个县(市)全面实行由省直接管理县的体制。 2014年1月16日至1月20日在河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郭庚茂说,如果改革能加快直管县发展,我们就坚持下去、推广开来;如果不能促进发展,就要及时调整纠正,若是人为的原因就要调整人员,若是改革体制设计的原因就要考虑调整设计甚至取消试点。他希望“对此要保持清醒的认识”。 近期在部分网络平台上出现了“自2018年1月1日起,对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等10个县(市)结束省管县体制”的说法,从2018年1月1日起,十个直管县的组织人事、人大政协 、司法隶属、扶贫 、环保等回归省辖市统一管理,经济优惠政策不变。 不知道这个说法是否属实,请巩义市人民政府公开向社会做出回应,省直接管理县的体制是否发生了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