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第六十一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可以召开物业管理联系会议。物业管理联系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召集,由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方面的代办参加,共同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8月26日至27日,由淮河路办事处召集,在天下路社区召开兴达锦绣园小区问题联席会议。天下路社区居委会、辖区公安派出所、我中心工作人员及兴达锦绣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26日至27日经多次协调,郑州温馨物业与兴达锦绣园业委会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我中心已于2018年4月4日给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撤离整改通知书,但物业项目负责人拒绝签收。目前兴达锦绣园业主委员会已成立,业委会正在筹备相关的文字资料向执法部门进行反映,具体的进展情况,业主可向业委会进行咨询反映。鉴于小区实际情况业主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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