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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所属县(县级市)户籍人员实习不需要提交居住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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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6 19:57: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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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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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35小时:22分钟

  郑州市所属县(县级市)户籍人员实习不需要提交居住证

郑州市司法局、郑州市律师协会:

近期有一些申请律师实习人员遇到了难题,据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说非郑州市户籍人员必须需要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这些申请人的户籍有些属于郑州市所属的县、县级市(中牟县、新郑市、新密市、荥阳市、登封市、巩义市),有些户籍属于省内外其他省辖市,仔细研究《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户籍地在郑州市所属的县、县级市的人员到郑州市区实习不需要办理居住证。

   《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应当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省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

 假如张三的户籍地在新密市,张三到郑州市区实习不属于“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因为郑州市不是新密市以外的其他省辖市,也不是新密市以外的其他县和县级市。张三不需要向郑州市律师协会提交居住证。

二、户籍地在郑州市以外的其他省辖市,到郑州市区实习应当办理居住证。

鉴于郑州市区部分律师事务所对于律师实习政策把握不到位,希望郑州市司法局、郑州市律师协会采取以下措施:

郑州市律师协会应当向各律师事务所下发通知,告知目前律师实习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实习人员填写的《实习申请表》;

2、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3、申请实习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

4、申请实习人员的学历证书;

5、申请实习人员的身份证,非本市户籍人员(郑州市以外的其他省辖市户籍人员,不含郑州市所属的县、县级市户籍人员)提交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

6、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本人符合本细则第一条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

7、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的证明材料;

8、申请实习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辞去原职的证明,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未参加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凭据,申请人员可凭身份证到社保大厅打印社会保险缴纳单;

9、申请实习人员的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蓝底);

10、拟接收申请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所不具有本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

zwzx/zdlyinfo/2017-12-28/8572.html

 第二章 证件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应当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登记站应当按有关规定采集暂住登记人员信息,录入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免费为其制发暂住登记凭证。

  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省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

  第八条 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凭暂住登记凭证向登记站申领居住证。

  ()有合法稳定就业。在当地被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有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地住所属于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

  ()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第九条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向登记站提交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和暂住登记凭证,并根据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读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第十一条 登记站要认真审验证明材料,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

  第十二条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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