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邮乐网()购买一个华为mate20X 256G手机,订单号618*******21726100付款成功后商家以缺货理由拒绝发货。付款时候页面显示各颜色都有20台,并且商品描述里有描述18点前订单当天发货,同时有实体店照片。我在天猫搜索同款手机,选择郑州发货,发现邮乐网商品使用的商品描述和天猫的完全一样,天猫客服说有货的。 如果不是同一家的就说明商家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下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第六点和第八点,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商家应承担 依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现对该商家提出投诉,商家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按订单金额的3倍赔偿。望有关部门及时联系商家处理,并且尽可能的回复本人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