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投诉巩义市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考和取消报考存在欺瞒及服务态度恶劣: 事由:2018年10月29日下午获单位通知可报考河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到10月30日获教体局临时通知时间提前截止至10月30日上午11:00.于是在10月30日上午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11月8日去巩义市招生办服务大厅进行信息确认时获知非巩义籍没有暂住证的考生不予报考需回户籍地报考(此项条件在文件中没有提到,教体局和相关部门也没有提前说明),由于户籍地与工作地相距甚远影响工作,决定取消报考,(取消报考需用到巩义市招生办提供的校验码),在说明取消报考意向后,巩义市招生办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不予提供校验码,最后一个女的工作人员很负责任的说只要不进行信息采集(照相和指纹采集),报考费用会自动退回,以此理由再次拒绝提供校验码。但据相关单位出现类似问题的报考同事称在11月7日去取消报考并要求提供校验码时工作人员直接都给了,在11月8日上午10:00前去的几个同事说明要取消报考后工作人员也直接提供了校验码。但是本人11月8日10点去时工作人员坚决不提供取消报考的校验码,并称没有给其他考生提供取消报考的校验码,随后去的其他类似情况的同行或同事都没有被提供校验码。截止今日(12月20日),在之前取得取消报考校验码的同事都已获得退回的报考费用200元。但工作人员给出的不采集信息报考费用会自动退回的承诺并没有达成。
针对以上情况特此提出以下几点:
1、巩义市招生办公室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没有严格的工作规范,对工作细节情况和问题不了解不细致,处置鲁莽果断
2、存在欺骗考生、盲目承诺、办事服务态度恶劣、缺乏细致和耐心
3、由于巩义市招生办公室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部分考生造成一定的损失。
望相关部门作出合理恰当处理给予说法 ! 此致!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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