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复祥云小区业主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 2018年11月2日巩义市城管局市容一联合中队配合紫荆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依据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针对祥云小区住宅地下车库出入口南侧公共停车位上私自加装的地锁进行拆除,有效改善了车辆、行人的通行环境。但是有些业主反映约10年前给祥云小区物业公司缴纳过车位费,当时是按年收取车位费的,并且当时只有部分业主缴了费用,缴过钱的业主认为停车位就是自己的,现在该物业公司不承认收取过停车位管理费用,这种因素导致业主与物业、业主与业主、业主与商户频繁出现摩擦。解决该问题不属于城市管理局的业务范畴之内,应该属于该社区管理的范围,我们城市管理局只是依据条例进行强制拆除,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2019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