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积金是由单位统一缴存的,并且是强制性的。只要在职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自录用或调入职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办事机构办理账户设立、账户转移及缴存登记手续。
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未及时给您开户缴纳公积金,或少缴、漏缴,需要您提供相关的资料到郑州公积金办事大厅反映情况。
您所需提供相关资料如下:
1、单位的详细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
2、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有合同编号)、工资条、工龄
3、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欢迎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12329(人工接听时间:每月周一至周五的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其他时间段仅提供自助语音服务,若需咨询可语音留言,我们会在工作时间提供回访服务(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系统检修,不提供人工服务),会有专人为您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