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网友:
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看到帖子后,教体局人事科对高中教师工资补差的情况作出了以下答复:
本次我市对公办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班主任津贴进行补差发放。补差时间段为2018年9-12月共4个月。
涉及高中学段的补发项目有两项:一是班主任津贴,此次发放所发资金是新老标准之间的差额部分,高中原标准500元/月,新标准为700元/月,月差额200元,4个月补差800元,而寄宿制初中、小学原标准100元/月,新标准为500元/月,月差额400元,4个月补差1600元。二是高中教师生活补助,与高中同学段相比,不同层次的寄宿制高中其标准是一致的,均是按要求依据标准和班级数量进行发放,由于各学校班级数和教师数不同,补差发放时会出现不同的情况。
教师待遇的提高,市委市政府优先考虑高中教师,高中的班主任津贴标准是最高的,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也是专门针对高中教师工作实际而设置的。希望高中教师进一步了解事实情况,对此次工资补差有全面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