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郑州市经五路18号院的居民,该小区为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家属院,2017年该小区经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招标,委托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进行物业服务,不知何种原因,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又另行委托郑州申之达物业服务限公司进行物业服务,物业公司公司更换后,原来的安全、文明、美丽的生活环境一去不复返,时至今日,从未见物业公司公示过收费及服务信息,也没有见过或签署过任何物业服务合同,今年,该公司在未经任何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顾,私自上浮物业管理费达40%、停车费达100%,且通过物业费和电费捆绑销售的方式,意图迫使小区居民缴纳违法违规的物业费等费用,严重侵犯了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迫于无奈,我们特向贵局反映上述问题,请贵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