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1月用我哥哥的名字购买高新区荣盛花语水岸一期房子,该楼盘当时首付分期,一年分三次交齐首付(目前已交20首付)。便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由于购房只是使用我哥哥的名字,认购书等一些列手续均不是哥哥本人签署)。后来由于哥哥需在郑州发展自己购房,已经不符合郑州市限购政策,便向荣盛提出退款,18年12月份我们提交退房资料,到现在已经11个月仍无任何动静,销售顾问只推脱荣盛总部在走退款流程,让再等,但是再等多长时间他们也不知道,感觉遥遥无期,交荣盛20多万,是家里所有的积蓄,现在我辞职在家带孩子,老公一个人赚钱养家入不敷出,生活困难。我无力与荣盛继续耗下去或者打官司,恳求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让我们能尽早拿回自己的钱。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