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90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农村公民烧柴做饭行为具有合法性(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6 14:16: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荥阳乔楼镇

处理时间

2020-5-12 11:06

农村公民烧柴做饭行为具有合法性,不能侵权

今日根据乔楼镇陈沟村陈西组部分村民反映,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向村民宣称上级要来检查,群众不得在家中烧柴生火,家中的柴火、炉子要全部销毁,甚至有群众说可能有人已经因为烧柴被拘留。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20-3-27 11:10:50 |只看该作者
根据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双替代”排查工作的通知》和荥阳市“双替代”工作文件要求,建城区内全域禁煤,并对使用散煤冬季取暖群众进行取暖替代工作。各相关县(市、区)应扎实工作,对“仍存在个别居民燃煤炉未拆除、燃煤未收缴问题,个别居民仍有烧煤、烧柴取暖现象”进行管理。我镇按照通知要求,对辖区内相关禁煤范围村组进行检查管理。村民应当根据《通知》要求,不再使用煤炭、秸秆等污染能源。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1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公民权  在2020-3-27 12:42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2-26 01:00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