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金水区“天伦琥珀名城”小区的一期业主,小区物业公司为“河南省天伦物业管埋有限公司” 。小区于2008年交房,至今也有十多年,小区监控长期处于瘫瘓状态。物业牵头进行监控设备更换本来是件好事,但是物业公司违反维修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大量伪造业主签名(不仅发现大量伪造签名,连卖房多年的业主也出现在签名栏里),而且申请费用达158万多,业主根据预算上的部分设备费用,如网线一项,比京东的官方价格超标5倍以上。
在发现这些问题后,多名业主在2018年公示的时候就举报到市房管局,当时反馈说终止费用申请,责成物业进行重新签名后再走流程。但是在2019年的时候又听说在进行招标环节,后来南阳路的北区房管局一个负责人说“流程还没走完,但是为了以后的施工进度,招投标的流程先走了,当时申请158万,房管局给压到80多万,最后招标时又压到60多万”,但是前几天又看到公示信息,签名表仍是最初的那一份,而且费用还是80多万,不仅物业伪造签名,连房管局相关人员也给物业打掩护。
此次费用申请的金额如此巨大,物业公司就敢这样,那平时几千、几万的费用又有多少是代签名??物业伪造签名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也让房管局的相关部门处于“审核不严”的尴尬境地。
希望房管局相关部门能够秉公处埋,终止此次维修墓金的申请,责成物业重新公示方案和费用,重新进行业主签名。
申请费用高达158万多
中标通知书:金额仍为820610.41元,
在签名存在严重瑕疵的情况下,仍然进行招标流程,而且业主知道招标活动后,联系到房管局北区负责维修金的领导,当时回复说的中标金额为60多万,也存在欺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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