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您好,根据《关于有序做好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办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办【2020】27号文)要求,所有在省内居住14天以上、纳入居住地村(社区)网格化管理,需跨县以上返岗复工并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集体运输的人员,应办理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
申报流程:
1.省卫生健康部门开发新冠肺炎健康申报网上服务平台,2月20日在部分省辖市试用、2月21日全面上线。申报人员手机扫描“新冠肺炎健康证明申报”二维码直接进入申报平台填写信息并提交,完成申报。也可通过微信搜索“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并关注公众号点击“服务查询——健康证明”进行申报。
2.基层医疗机构责任医生对申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新冠肺炎症状排查,结合申报人员填报内容、体温测量结果、相关体征以及流行病学史问询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内容,作出是否适宜出行的意见,打印《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加盖基层医疗机构公章。基层医疗机构将适宜参加集体返岗人员信息适时提交给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要求,请您按照程序登录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网上服务平台完成申报。如有其他问题,你可电话咨询55990156,或86550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