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其实原来在心通桥上反映过,也得到了解决,但是现在物业趁着疫情期间,很多车主想将车停至院内,再次提高停车位月租。事情是这样的,鸿盛新城三期的停车位地上月租一直是100元,现在物业要求小区车辆全部停入地下停车场,月租150元(实际交完费后停地上地下没人管),物业这样做明显不合适:1.三期规划的就是地上停车位,并且买房时包括现在开发商宣传的三期四期仍然是地上停车位,2.小区开发之初,地下车位设计的就不合理,出入口距离一期二期很近,但是距离三期很远,差不多1公里,物业竟然说这段距离可以骑电瓶车……,3.物业打着地下停车月租的幌子,收取150每月的停车费,而实质大家尤其是三期业主肯定还是停地上,变相提高月租,上街有地上月租150的小区吗,4.物业辩解有人举报地上停车位为公共用地,全体业主所有,所以要求必须停地下停车场,那既然物业执行了这一要求,是不是就承认地上车位为公共用地,那以前年度交的所有停车位是不是应该属全体业主所有? 希望物业管理部门能够尽快处理,物业的管理水平真是不中
下派到:
1. 中心路街道办事处 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