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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锣湾鸿福园 银行和开发商相互推诿无法办理房产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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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4-7 16:25: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金山南路街道玉城街39号院 金锣湾鸿福园小区2018年10月交房,至今没有办理不动产证,每次去开发商那问,就说准备资料,缺少贷款银行资料等等。中国工商银行陇海路支行说开发商没有递交获取资料申请等等,他们双方这么百般推诿,个人又没办法向银行索要资料的权利。现在市民办事门难进(甚至找不到门),脸难看,咨询电话打不进去。。。。。现在想问问房管局的领导们,不动产证现在具体到哪一步了?需要不动产证办事的群众们还有等到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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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20-4-8 11:04:17 |只看该作者
您好: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郑编[2015]4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一致规定,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业务纳入不动产登记局管理,具体办理情况市民可向不动产登记局详细咨询。取得初始登记证明后,业主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如开发企业违约,业主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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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20-4-8 11:04:20 |只看该作者
您好: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郑编[2015]4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一致规定,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业务纳入不动产登记局管理,具体办理情况市民可向不动产登记局详细咨询。取得初始登记证明后,业主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如开发企业违约,业主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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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0-4-22 16:16:01 |只看该作者
你好,我是律师,关于您小区的法律困惑可以电话联系我们,13*******99,我们会给您 进行满意法律解答,目前接手上千个类似案例,可以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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