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们是原高新区五龙口村新村住户。当初五龙口经济落后,是以招商引资的形式把我们招过来的。当时办理宅基地证钱都收过了。我们现要求高新区回复以下问题:1、当时拆迁时约定36个月交房。现在都7年多了。第一批安置房没有我们的,说是先紧着老村民,我们理解,我们没有为难政府。现在都第二批安置房即将交房,政府应该考虑我们吧!最起码要先给一套吧!一套不给太过分了吧?国家提倡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你们的服务在哪里?你们为居民解决的困难在哪里?2、石佛办事处对我以前提出的问题回复说第二批安置房分房要符合条件,请问符合啥条件?当初强拆时你们符合哪门子条件?你们的承诺不兑现符合啥条件?能说一套做一套么?你们给居民做的啥榜样?带的什么头?3、在2016年,石佛办事处突然扣发了我们三分之一的过渡费和安置房平方数,说是为了维稳。既然过渡费和安置房平方数是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办事处就没有权利扣发。在一个,当时五龙口拆迁时是经过居民签字同意的,无论200或者300平方,都是自己家庭认可的,认为补助合理才签字同意的,没有异议。法律还有2年的申诉期,过期不予认可的规定。几年了再说这事有何意义?要是我们说政府给我们补助的太少,应该补助500平方,是不是办事处也要给我们补到500平方?就是这样拍脑袋干事的么?4、办事处说“对于我们的房屋安照面积和过渡费问题,待法院出结果后,没有问题的多退少补。”既然目前法院没有出结果,就没有确定有问题,既然没有问题,就不能扣发我们的房屋面积和过渡费。扣发的没有依据。不能作为政府为所欲为,请问我们那三分之一什么时间补发?5、我们多次通过多种途径反应问题,办事处都是避重就轻,敷衍了事的打发我们,不是秉着解决问题的目的,对于办事处的多次回复我们不满意,也对石佛办事处的做法感到失望。希望百姓的父母官!能尽快为我们解决住房问题,补助的过渡费过少,七年就翻了一番。由于当时把多年积蓄都盖房子,还又借帐,无奈之下,我们只有投亲靠友,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我们不愿意给领导找麻烦,但是这关系着我们的尊严,关系着我们最最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无奈之下反映,希望政府给予解决,翘首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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