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郑州金海怡景苑小区业主,该小区物业隶属郑州建海物业。该小区四号楼前的通道口长期被一辆车牌号豫A F77V1白色现代SUV占用,该车主还将原用于防止车辆占用的挡车杆加装私锁占为私人停车位使用。由于该通道口为四号楼唯一的出口且发挥着消防通道的作用,车辆占用直接影响着四号楼居民的正常通行和消防安全。从2019年10月份起,我已多次向小区物业主任当面反映该问题,小区物业主任只是口头上说会想办法处理,却至今未见任何行动。近日听小区门卫说,小区物业已同意将四号楼前该出口位置作为私人车位给车牌号豫A F77V1白色现代SUV车主个人使用。
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物业没有权利将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尤其是消防通道口交给私人占用。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金海怡景苑小区物业,并督促其停止并制止侵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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