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登封市“郑州中强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其开发的《嵩基润堂》小区房产2-1-101号(一楼和负一楼)。n1、实际一次性交了105余万房款,但只开具和办理了一楼60多万的发票和合同,负一楼的30余万未开具发票也未签订合同或协议;n2、2020年4月车位开盘,购买一个车位,实交了将近7万余元,依然未开具发票和签订合同协议。n3、销售员说负一楼不办理产权证,但收了1元平方的天价物业费,经过去登封房管局物业科查询,备案信息和招投标资料根本没有任何关于地下负一层“物业费”收费信息,根据向相关单位反馈,属于乱收费,更可恨的是强行收取的物业费也未具发票。至今无人管无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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