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洧河路兴华街北四巷住户王银贵” 该居民小区属小产权房,小区无物业,水费由小区管水人员收取,DN40水表总表计量收费,注册水表后住户60余户。
经查:登封禹中供水有限公司从未直接收取该小区居民任何费用。该小区水费由该小区管水人员收取后交至登封禹中供水有限公司。依据登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城市集中供水价格的通知》(登发改价管〔2017〕1号)文件规定,该小区水价为“未抄表到户水价”,公司收取3.1元/m³水费。
由于本次问题出现在注册水表后,属用户自行管理的范围。依据《郑州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一)注册水表以下供水设施及未实行一户一表计量的注册水表表井由业主负责管理、维护”的规定,注册水表后的供水设施由该小区业主自行管理。
建议:请用户遇到自来水问题时拨打客服热线0371-62872633。 |